仙游县房地产管理中心办理指南
房屋租赁管理
一、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
《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第六章。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三、办理条件:
商品房出租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租赁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四、办理流程:
受理(即办)—审核(即办)—办结(即办)
五、申报材料:
(1)不动产权证(土地证、房产证);
(2)房屋租赁合同;
(3)租赁双方身份证明(原件交验,提交复印件);
(4)房屋质量及消防安全承诺书。
六、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即办
七、办件类型:承诺件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九、年检要求:无
十、备案决定证件:
房屋租赁合同
十一、注意事项:
无
十二、联系方式:
1、窗口业务咨询电话:0594-7990918
2、投诉电话:0594-8588123
3、仙游县房地产管理中心网址http://www.fjxyfdc.com/
4、办理地址: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三层
十三、诉求渠道
1.申请人在申请公共服务权力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2.申请人的公共服务权力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3.申请人不服公共服务权力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4.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公共服务权力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